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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人民检察院:为孩子托起一片晴空
时间:2018-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县区人民检察院:为孩子托起一片晴空

 

 

 


 

“今天参加了座谈会,我为孩子能够及时悬崖勒马感到高兴,也感受到了你们的真诚和温暖。”近日,赣县区检察院举行了不起诉未成年人回访座谈会,应邀参会的未成年人钟某某的家长激动地说。

 

     每隔一段时间,赣县区检察院都会对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回访,通过座谈的形式,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以及未来的规划、打算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帮助纠正。“曾经他们因为年少无知,一时冲动或交友不慎犯下了错误,给社会、家庭和自己都带来了不良的后果。经过我们努力帮扶教育,这些未成年人卸下了思想包袱、增加了法律知识和社会责任感,较好地融入了社会,重塑了自己的人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曾昭平说。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如何对这些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科学帮教?让他们身心健康地融入社会?近年来,赣县区检察院创新社会治理形式,积极探索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模式,和该区某文化科技公司共同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通过政府关心、社会关爱、学校教育管理等方式让一些涉案未成年人通过一段时间的文化、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积极转化涉案未成年人,确保他们能以健康的身心走向社会、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要预防涉案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就应当建立一种帮教机制,使涉案未成年人得到教育,从而减少其再度涉案的风险。”曾昭平说,涉案未成年人除了家庭因素外,还因为没有人对其进行跟踪教育,造成对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理解产生了偏离,才使他们走向了歧路。为此,该院制定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暂行规定》,对每个观护对象成立观护帮教小组,由帮教成员一对一负责对观护对象观察、帮助和教育。在全面掌握未成年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平时表现等信息后,结合不同人员类别、心理状况,会同企业共同研究,为每个观护对象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

 

      王某某是赣县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嫌盗窃犯罪的未成年人嫌疑人。院未检科对王某某家庭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其家庭贫困,其母生患重病,无劳动能力,其父为了照顾家庭,不能外出务工,只能在邻村做零工挣钱补贴家用。在检察环节,考虑到王某某为初犯罪偶犯,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态度诚恳,去年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同时,对王某某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并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如今,王某某认真工作,每月能拿到5000多元的工资,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我们的选择可能会改变孩子的一生。”曾昭平说,观护基地的建立,不仅是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的一种尝试,也是对如何处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一种探索,从现在的成果来看,这种尝试和探索对于涉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有现实意义的。

 


 

审核:鄢朝昕

编辑:熊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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