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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一拉,就想发家?赣县一男子获刑!
时间:2023-05-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随手一拉,就想发家?赣县一男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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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阳光说法】专栏第76期



只要随手拉一拉车门

就能发家致富

不用费时费力

是不是很划算

对此,我们明确表示


今天周三阳光说法

来谈谈

盗窃案



案 情 简 介


2022年12月21日,郭某来到赣县某路边,通过拉车门的方式,进入一辆私家车,将汽车后座上的背包偷走,包里有笔记本电脑1台、电脑充电器、鼠标、银行卡、人民币1065元。

12月27日,郭某如法炮制,在赣县某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通过拉车门的方式进入一辆私家车,见车钥匙在中控台处,遂将该车盗走。之后,郭某一路驾车逃窜,最终在湖南省长沙市被当地民警抓获。经鉴定,该车价值96000元。

案件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郭某此前还有数次盗窃行为,郭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检 察 官 温 馨 提 示


“拉车门”盗窃作案时间短、手段简单,主要是利用了车主疏于防范的心理。在此,检察官提醒各位车主:

一、人离车锁;

二、切勿将贵重财物如首饰、现金、烟酒等物品存放车内;

三、尽量停放在有监控、光线好的地方或者是有人看管的停车场;

四、停车时请检查车窗、车门是否关好。同时,为防范使用干扰器等高科技作案手段,建议每次关车门的时候都要拉一下车门,这样也能防止自己粗心造成车门未锁的情况。

五、如果遇到车内财物被盗的情况,不要慌张,请保护好现场,立即拨打110报警。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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