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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检察院力求“四个度”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
时间:2021-09-03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今年以来,赣县区检察院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检察办案主责主业,以求极致的标准力求办案“四个度”,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

  一是坚持“审慎谦抑”,办出“小案”温度。厚植“慎诉”“谦抑”等现代司法理念,针对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困难群众、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犯罪,适度降低羁押率,大胆行使相对不起诉裁量权,不捕率、不诉率分别达27.6%、17% 。合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力促刑事和解,将释法说理做实做细,从法规政策、社会风俗以及案件不同处理结果的影响等多方面进行讲解,促使涉案当事人全面了解刑事和解制度规定、目的、意义等内容,实现双方充分沟通,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因促成刑事和解而决定不起诉9人,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坚持“破除诉累”,跑出“小案”速度。落实“简案快办”,组建专案组集中办理轻刑案件,适时简化流程,对符合条件的案件推行告知、提审、具结“三合一”程序,集中了解犯罪嫌疑人对指控事实罪名、认罪认罚自愿性、量刑建议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依法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轻刑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平均审理时间缩至2.5天和10天,速裁程序适用率达56.9%,办案质效不断提高。积极推行“刑拘直诉”机制,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签定《关于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实用刑拘直诉工作机制的意见》,实现案件7日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最大限度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真正实现简化审理、快速审结、公正高效的目标,让群众告别“诉累”烦恼。

  三是坚持“社会治理”,彰显“小案”厚度。切实更新法律监督理念,将监督融入检察办案中,一体化提升办案与监督的质效,真正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求每件“小案”的办理均当作参与社会治理的良机,全面分析个案背后折射出来的治理问题,并从个案治理问题扩展到类案治理问题。切实做好业务数据分析,建立常态化研判机制,定期对多发案件、重点领域案件、重点行业案件进行汇总、梳理、分析,提炼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示范性的检察建议,如该院根据三年失火罪案件的分析研判,找准森林火灾的风险点,及时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筑牢生态屏障。

  四是坚持“群众参与”,拓宽“小案”角度。全面推开公开听证,遵循“能听尽听”原则,相继在控告申诉、公益诉讼以及拟不起诉等案件中举办公开听证会7场,积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涉案人所在社区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听证会,针对各类案件焦点问题组织开展公开审查活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努力提高检察办案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拓宽群众评议渠道,聚焦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定期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接受审议、听取意见,并邀请专业人士参与听庭评议、训诫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监督未成年人办案、检察建议制发等活动,主动倾听来自不同社会角色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审视案件办理质量,不断加强和改进办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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