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县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县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1、 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 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 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 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 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 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编制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政法编制)49人、全额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数50人,包括行政人员42人、工勤人员6人,全额事业2人、退休人员28人,遗嘱补助人员1人。
第二部分 赣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743.27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43.27万元。比上年预算收入1158.14万元减少35.82%,主要原因是2021年只做了基本支出预算,即工资福利支出和人均公用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74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5.82%(今年没有把非税收入300万元列入),其中部门支出743.2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全部为基本支出743.27万元,较上年减少35.8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3.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万元,离退休经费21.92万元,行政人员年终一次奖金17.73万元,养老保险54.31万元,医疗保险31.64万元,大病统筹0.93万元,住房公积金71.6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56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1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69.70万元,与上年494.43万元相比增长13.21 %;商品和服务支出149.52万元,与上年398.90万元相比减少62.5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05万元,与上年50.96万元相比减少52.8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3.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82%。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全部为基本支出743.27万元,较上年减少35.8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3.4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万元,离退休经费21.92万元,行政人员年终一次奖金17.73万元,养老保险54.31万元,医疗保险31.64万元,大病统筹0.93万元,住房公积金71.6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56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1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69.70万元,与上年494.43万元相比增长13.21 %;商品和服务支出149.52万元,与上年398.90万元相比减少62.5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05万元,与上年50.96万元相比减少52.8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区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49.5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249.38万元,增长(下降)62.52%。其中办公费22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6.8万元、邮电费6.8万元、物业管理费8.72万元、差旅费18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被装购置费8万元、福利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2.6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赣县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总额74.4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特种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15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县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万元。比上年减少43.5万元,下降59.18%。其中: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15 万元,下降60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上年减少28.5万元,下降58.76%。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
第三部分 赣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