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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京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严格掌握逮捕、起诉条件,依法惩治犯罪,保障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逮捕案件186268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7382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174252人,提起公诉201307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羁押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8人。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参加现场勘验、疑难复杂案件讨论16次。

依法履行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责。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11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2人,突出查办征地拆迁、涉农、能源补贴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落实年度报告、专题预防、案例分析等制度,围绕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领域开展预防调查,提出预防建议13件。通过查办茅店镇太阳坪村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窝串案,进行专题预防调查,提出针对性预防对策,茅店镇党委政府积极回应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推动了《中国稀金谷核心区(茅店平台)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征地拆迁秩序。

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撤案14人,监督立案11,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0份,纠正漏诉漏罪45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监督区卫计委依法向区公安局移送宋某涉嫌非法行医案,有效地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民事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审判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出检察建议15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办理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6人,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案件22人。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检察工作的意见》,重点对生态环境保护、国土、水利资源等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全年共批准逮捕涉生态环境刑事犯罪22人,提起公诉810人,发出生态环境领域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6件,办理的桃江非法采砂监督案被评为全省生态检察工作典型案例和全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十大优秀案件。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检察机关生态检察专项工作报告,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强区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工作的决定》,为检察机关推进生态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保障。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排查化解涉检信访工作,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坚持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制度,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其中举报18件,控告申诉13件。控申初核77人,初核后移送立案77人。全年开展刑事和解案件1414人,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22人。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放纵,关爱又严管,全年受理审查批捕未成年人案件810人,审查起诉案件1116人,经审查,共批准逮捕79人,提起公诉810人,依法决定不批捕1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并为13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护航,走好青春每一步”、“用法制的阳光驱散校园欺凌的阴霾”等主题讲座和宣传,深入校园开展普法讲座5场,受教育人数近7000余人。进一步创新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模式,与赣县鸟巢云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建立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探索“调查+基地”模式挽救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三、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压实干部帮扶责任,安排帮扶资金近20余万元,协调推进脱贫项目建设5个。结合检察职能主动对接“脱贫攻坚”战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帮扶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积极服务区委重大战略实施。制定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赣县区全力争当“六大攻坚战”排头兵具体举措》、《关于开展检察工作进园区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全面完成征迁任务。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共依法批准逮捕串通投标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人、提起公诉6开展送法进企业、法律咨询等法律宣传活动,协调帮助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6次。

积极服务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开展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专项监督工作,走访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林业、环保、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等行政部门,依法对区环保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347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检察监督,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民生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的整顿和规范。

四、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全面推开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通过严格考试考核,遴选出22名员额制检察官,做到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30%以上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按照比例配备好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均定岗到位。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优化精简内设机构,内设机构裁撤幅度达60%。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向区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汇报了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情况。

统筹推进各项检察改革。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做好职务犯罪侦防机构和人员的转隶工作。根据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大力加强公诉人建设。全面推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区环保局依法履职,监督拆除了大埠乡废旧塑料加工窝点。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838件、法律文书204件、重要案件信息42件,提供律师阅卷128次。召开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会,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55人。以“防治校园欺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提起公诉的邝某涉嫌贪污案进行庭审观摩。开展“以案释法进社区”等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宣传8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通过建设检察之窗宣传专栏,播出《检察视窗》电视专题片,充分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着力构建“互联网+”司法公开模式,扩大了检察宣传面,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五、打铁还需自身硬,从严从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干警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支部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使干警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站位得以提高。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保留“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赣州市第九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提升素质能力为目标推进教育培训,以司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选派干警参加上级培训18人次。探索人才分步分层培养模式,通过梯度培养体系,优化检察人员资源配置。以考核促提升,通过检委会评议业务工作和检委会委员实庭考核员额制检察官,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办案能力。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加强与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沟通联系,在工作指导、人才培养、科技强检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对接工作机制。

强化自身监督工作。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以市委政法委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为契机,对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对司法办案、检风检纪、公车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不断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做到关口前移。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部分未入额干警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相关政策理解不透,思想不够稳定,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工作积极性;二是检察人员素质与新时期司法办案要求还有差距,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化人才缺失,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争取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公诉为核心,以公益诉讼为重点,以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改革为抓手,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持之以恒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创优创新创特,为坚决打好六大攻坚战,奋力开启决胜脱贫攻坚、争当新时代红色样板排头兵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全力打击暴力犯罪、“黄赌毒、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等专项立案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平安赣县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切实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进法治赣县建设。加大办案力度,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推行检察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实现检察监督规范化。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坚持推进公益诉讼的根本目标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免受侵害,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继续深化生态检察工作,保护赣县的绿水青山。扎实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和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

第三,继续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积极配合支持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办案衔接配合机制。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相配套的具体操作实施细则,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检察官办案的主体责任压力,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加强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考核,制定有效的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第四,坚持严字当头,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各环节。开展分类分岗培训,深入实施岗位素能基本标准,采取组建法治宣讲团、检委会委员庭审观摩等办法,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原则进行岗位练兵,提升检察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各类检察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拓宽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有条不紊。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征程,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为奋力开启决胜脱贫攻坚、争当新时代红色样板排头兵新征程作出更大的贡献!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为贯彻落实我国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和政策,检察机关与合作企业、学校、社区等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指派专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六个月至一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矫正,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和观护,提高被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信心和能力。

员额制:指根据检察机关办案工作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等因素确定检察官的职数限额制度,是本轮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础性改革项目之一,目的是通过提高检察官的任职门槛和职业保障、待遇,把优秀的司法人员和有效的司法资源吸引到办案岗位,充实到办案一线,实现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根据规定,凡是进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存在违法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监督工作案件化管理: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赣州市检察机关从今年起,对依法开展的法律监督案件,主要是刑事侦查监督案件、刑事审判监督案件、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民事监督案件、行政监督案件、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案件等,要求从监督线索的发现、受理、立案、调查、处置、结案、归档全程留痕、单独成卷,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力度和质量、效率,提升监督案件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823日印

共印760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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