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7月,赣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恢复重建。2016年12月28日,赣县撤县设区,赣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更名为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
该院坐落于赣县区梅林镇赣新大道35号,院内建有十二层的技侦大楼和三层的“志木营”办公楼。现共有编制54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9个,实有46人,事业编制5个,实有2人 ,中共党员30人。检委会委员13人,员额内检察官20人,检察辅助人员14人,司法行政人员4人,人大任职1人,其他身份9人,硕士研究生3人,本科38人,专科及以下7人,院平均年龄45岁。
近年来,该院按照“抓业务树品牌,强队伍争先进”的总体思路,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已连续十一届获得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并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