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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1300余万元!赣县一女子居然这样“拉人头”!
时间:2023-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涉案1300余万元!赣县一女子居然这样“拉人头”!



如果有人告诉你

“理财产品”风险低、回报高

躺着就能赚钱

诶?

这好像是发财的好路子

难道天上真的掉馅饼了?


今天周三阳光说法

来谈谈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案 情 回 顾


2021年10月起,王某某在他人的介绍下,开始在某APP中购买虚拟国外油井租赁理财产品且从中获利,并成为团队负责人。此后,王某某以拉人头的方式组织、领导推销某APP的虚拟理财产品,并以下线投资额的比例直接或间接提取返利,其中一代下线返点2%、二代下线返点1%、三代下线返点1.5%。

案发前,王某某共发展下线7级,传销参与人合计51人,王某某获利20余万元。经查,51名传销参与人的账户直接向该APP投资人民币800余万元,王某某的账户直接向该APP投资人民币500余万元。

案发后,因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温馨提示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线下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和其它利益。对于传销,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避免落入传销陷阱。那么传销具有哪些显著的特征呢?



01

入门费:通过认购商品、服务或者缴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02

拉人头: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

03

团队计酬: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实质上是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的典型手段


01

金融传销:以互联网金融的名义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


02

网络传销:通过QQ群、微信群、网络游戏、网络论坛等发展下线,骗钱不见面。


03

旅游传销:通过手机微信加好友发展下线,打着“边旅游边赚钱”等口号,骗人钱财。


04

工程传销:打着“国家扶持”、“连锁销售”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构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05

养老传销: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购买保健品等形式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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