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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在赣县当街打架!涉罪!
时间:2024-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张某在赣县当街打架!涉罪!




在工作中或生活中

与人交往中难免会发生纠纷

遇到纠纷时

是诉诸武力

还是诉诸法律

结果可能大相径庭


周三阳光说法】专栏第140期


案 情 回 顾


2023年12月某日,刘某来到赣县某足浴店,准备享受按摩服务。因店里此时没有技师上班,店主张某便让刘某稍等片刻,并要求刘某先支付服务费。刘某认为,应当先服务了再付钱,哪有先付钱再服务的道理。


气不过的刘某,将前台的招财猫和果盘推倒在地。随即,两人发生争吵,并争吵至足浴店门口人行道上。

两人在街边争吵中,张某用脚将刘某绊倒在地,接着用拳头击打刘某胸部,致使刘某胸部、下巴受伤。经鉴定,刘某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至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官的主持下,张某与刘某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赔偿4.68万元,取得了刘某谅解。


检察官温馨提示


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当文明人、做文明事。遇事千万别冲动,暴力无法解决问题,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若因日常琐事纠纷而诉诸武力,使被害人受伤程度达到法律规定标准的,将涉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哪些情况可能构成轻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从轻到重依次为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和重伤一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尤其是人体的头面部属于较容易受伤的区域,比如被打掉2颗牙、鼻骨粉碎性骨折、一侧眼睑闭合不全、外伤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等,根据鉴定标准都是属于轻伤二级的伤情。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轻伤以下达不到立案标准,但是对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以及被害人伤情达不到轻伤立案的,应当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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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4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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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校) | 曾涛

二审(校) | 刘禛

三审(校) | 欧阳光、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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