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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释放后又坑同监狱友!赣县李某再进“宫”!
时间:2025-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释放后又坑同监狱友!赣县李某再进“宫”!

有人出狱重获新生

有人出狱东山再起

还有人刚出狱

又重蹈覆辙

就向狱友伸出了手

对狱友家属进行诈骗

......


案情回顾

2024年4月至5月,李某与周某被看守所同室羁押,期间二人相识。

周某请即将被释放的李某帮忙向家人带话,遂向李某透露家庭情况。2024年5月底,李某刑满被释放后,因无钱消费,便冒充看守所工作人员,以周某需要交伙食费和体检费用为理由,骗取周某的母亲吴某5750元人民币,所骗钱款均用于个人消费。

日前,李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亲人涉嫌违法或在监狱服刑,家属牵肠挂肚、慌乱无措,很多骗子也是抓住了这种心理,实施诈骗。

亲人被抓,家属容易花哪些冤枉钱呢?

一、花钱找关系

很多家属在遇到亲人被抓时,第一时间往往想到的是“找关系捞人”。但是,找关系办事实际上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平正义,无法受到法律保护和认可。到最后不仅人财两空,还容易受到法律制裁。


二、被不法分子套路

某些不法分子利用法律知识和信息的不对称,打着提供法律服务的幌子,编造各种理由、以各种借口忽悠当事人家属交钱,在收到钱后却磨洋工甚至销声匿迹。


三、被冒充的工作人员欺骗

本案中李某冒充看守所工作人员对周某家属进行诈骗,就属于此类情况。冒充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家属焦急想捞人的心理,以取保候审、疏通关系等理由向家属要钱。


四、被释放的人员欺骗

由于共同生活,被关押人员熟悉情况,容易骗取家属信任,以“在里面被欺负”、“过得不好”、“需缴纳费用”、“认识工作人员”等情况,忽悠家属交钱。


亲人涉嫌违法被抓,要保持冷静。办案机关一般会通知家属或单位,告知被关押地点和时间。家属如有疑问,可以通过相关单位的服务窗口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但是家属不得干扰正常的司法办案活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图片来自网络

2025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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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校) | 刘樟平

二审(校) | 曾涛

三审(校) | 欧阳光、刘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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