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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
喜气洋洋
亲朋好友欢聚一堂
许多人选择在这时办酒席
万万没想到
有人竟然从中发现了“商机”
【周三阳光说法】专栏第164期
案情回顾
2024年12月某日,邓某某来到某乡镇副食店,以结婚办酒席的名义向老板购买了6条软中华香烟、4条硬中华香烟、1包散装中华香烟,但未支付货款。
熟料,邓某某当天就将所有香烟卖掉,获利4400元,并全部挥霍一空。经鉴定,涉案香烟价值5245元。
案发后,邓某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因涉嫌诈骗罪,邓某某已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大家,新型诈骗手段不断出现,需要时刻保持警惕,特别是对于烟酒这类价值相对较大的商品,更应该加强防范意识。节假日期间,市场交易频繁,不法人员以短时间赊账为借口“空手套白狼”,常常在降低店家警惕、取得店家信任后实施诈骗犯罪。
1
市场经营者务必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保存好记录和相关凭证。商品交易最好当面结清,钱货两清,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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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广大群众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获得财富,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202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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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校) | 刘樟平
二审(校) | 曾涛
三审(校) | 欧阳光、刘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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