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赣县区检察微信
赣县区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网恋女友竟然是男的!16万打了水漂!
时间:2026-04-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宝贝,给我买个手机好不好”

“宝宝,转我1000块钱吃饭好不好”

“宝宝,妈妈住院了需要钱”

在“电子女友”一声声“宝宝”中

林某丧失了判断能力

逐渐沉沦于“爱情”的深渊

......

案情回顾

2025年6月,朱某将自己包装成一名23岁的女生,通过各类社交软件添加附近的人。某日,朱某成功添加男子林某的陌陌好友。为获取不法利益,朱某使用女性朋友刘某实名注册的微信账号添加林某的微信。二人在微信上相谈甚欢,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

此后,朱某以各种理由向林某索要钱财,要求林某给自己购买昂贵电子产品、充值游戏账号、帮忙还花呗等。此外,朱某还找人伪造了一张刘某的身份证,声称自己身患疾病,需要手术,要求帮忙垫付医药费用,累计骗取16万余元。林某多次转账后,对方却以“手机没电”“信号不好”为由回避视频通话。直到2025年11月,林某隐约觉得不对,在朋友提醒下才惊觉被骗并报警。

日前,朱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进一步办理中。

网络交友虽便捷,但需时刻保持警惕。诈骗分子常利用人们的情感需求,虚构身份伪装成理想伴侣,通过长期的情感经营获取信任,最终以各种借口骗取钱财。

1.识别“完美人设”的异常信号:相识不久便频繁表达“强烈情感”,却拒绝视频或线下见面;个人经历、职业、家庭背景模糊不清,经不起细节追问;短期内以各种紧急理由索要钱财。

2.坚持“三不”原则:对从未见面、身份信息无法核实的“网络恋人”,务必做到不见面、不转账、不汇款。任何以恋爱为名提出的借钱索款,都可能是诈骗。

3.主动核验真实身份:切勿轻信对方打造的“完美人设”,通过视频通话、实地探访等方式确认对方身份。

4.及时留存证据并报警: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均是关键证据。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停止转账并第一时间报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最大限度挽回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赣新大道35号 邮编:3411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赣公网安备 36072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