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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是江西省第六个生态文明宣传月。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以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2023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6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份,有力推动了区域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
今年4月,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赣江流经赣县区的一处河滩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由于汛期水位上涨和河道弯曲,在流水的持续作用下,这些垃圾大量堆积在河道和沙滩上,散发异味,不仅污染水体,还造成河道堵塞,限制水流速度,严重影响河道管理行洪安全,危害周边生态环境。
整改前
整改后
针对发现的情况,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立即采取行动,多次赶赴现场查看,评估该处垃圾的危害性。随后,依法向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同时加大对辖区范围内的河道“清四乱”履职力度。
办案人员对各支流污染情况进行摸排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迅速行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对案涉河道范围内存在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全面进行清理并分类处置,避免二次污染。同时,加强巡查监管,开展环保宣传活动与组织志愿者活动,设置警示标识。目前,河道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整治工作全部到位。
建设山好水美人和的美丽家乡是广大群众的美好心愿。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坚持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不断以坚实的检察履职书写“法治护航生态文明”的美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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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6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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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校) | 刘樟平
二审(校) | 曾涛、黄良栋
三审(校) | 刘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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