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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春风暖,法治护芬芳。在第116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赣县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保障和法律权益维护,以司法履职守护公平正义。
近日,赣县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通过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发现,辖区内部分用人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时,违规设置含有“仅限男性”“已婚育者优先”等忽视女性就业权利的限制条件,且所涉岗位均非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岗位,存在就业歧视问题,侵犯妇女平等就业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江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就此,赣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
此外,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检察干警还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与女性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解读女性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以及遭遇侵害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为进一步增强女性在职场上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还专门以“拒绝就业性别歧视,以法之名护她权益”为主题开展法治讲座,通过以案释法、法条解析等形式,深入浅出宣传法律知识及维权知识,教会大家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一步,赣县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以检察履职筑牢妇女权益保障防线,让新时代“她力量”在法治阳光下尽情绽放、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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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3期
一审(校) | 刘樟平
二审(校) | 曾涛
三审(校) | 刘端、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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