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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打出手,赣县一男子涉嫌犯罪!
时间:2025-0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打出手,赣县一男子涉嫌犯罪!


春节假期将至

聚会、探亲、访友等活动增多

大家难得聚在一起

当以和为贵

发生磕碰和争执

千万要冷静,不要一时冲动

毁掉幸福的假期





案情简介






某晚,王某和张某吃烧烤时发生口角,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王某用易拉罐、啤酒瓶砸向张某头部,二人随即陷入打斗。事后,双方各自身上多处受伤。经鉴定,张某伤势结果为轻伤二级,王某伤势结果为轻微伤。

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王某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伤害案件多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双方如果都在气头上,管不住“口”,更管不住“手”,往往会从争吵升级为大打出手。

出门在外,遇到问题,应该多用言语而非拳头,多一点理性而非冲动,多一点礼让而非争执来表达观点和解决问题。

遇到对方情绪激动时,不要言语刺激或挑衅,必要时报警处理,避免矛盾扩大升级,转化为刑事案件。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注: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名字均纯属虚构。

202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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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校) | 刘樟平

二审(校) | 曾涛

三审(校) | 欧阳光、刘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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