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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献血”?李某涉罪!
时间:2025-10-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有偿“献血”?李某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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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是崇高的助人行为

却有人做起了卖血的生意

把爱心行为变成丑陋的交易

......

案情回顾

2023年,李某通过网络平台、张贴小广告等方式,招募大量卖血人员。李某则作为中间人负责联络需要用血的“买家”和有经济需求的“卖家”。以补贴的名义向外发布献血的招募帖子,由“买家”出钱,李某则从中收取50—200元不等的中介费用,再将剩余的钱转给“卖家”,“卖家”则将自己的献血证给对方。通过此方式,在半年时间内,李某陆续组织40余人在多地献血60余次,共获取介绍费5000余元。

最终,李某因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被警方抓捕。日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注:案件来源于网络)


我国实行的是无偿献血制度,献血者不向采血单位和献血者单位领取任何报酬。非法买卖血液现象不仅会扰乱国家的采供血制度,抬高患者的用血成本,也会使献血者因追求利益而盲目献血,产生“健康危机”。

检察官提醒大家,非法组织买卖血液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是犯罪行为。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的助人行为,大家应该根据自身健康情况无偿献血,不能为了利益出卖血液,让生命在热血里绵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献血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三条 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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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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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校) | 刘樟平

二审(校) | 曾涛

三审(校) | 欧阳光、刘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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