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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大规模砍柴!朱某涉罪!
时间:2026-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多次大规模砍柴!朱某涉罪!



在农村

上山捡拾柴火、

砍零星树木做燃料

是很常见的事

朱某却使用油锯大规模采伐

最终身陷囹圄

......



案情回顾

2025年4月至8月,朱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未经得山林所有权人黄某同意,多次使用油锯、电锯和柴刀等工具,在黄某所属山地砍伐林木,将山上的杉木和马尾松砍伐殆尽,并使用轮式板车将木材拉回家中,用作房梁和柴火。

期间,经他人多次劝阻,朱某拒不悔改,仍一意孤行。经鉴定,朱某砍伐林木蓄积量合计36立方米,林木价值2万余元

最终,朱某因涉嫌伐林木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

盗伐林木不仅使森林植被遭到破坏,也损害了森林生态系统固碳调节功能,破坏了生态平衡,砍伐林木应当先到林业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方式等进行砍伐,均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01

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砍伐许可证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1.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2.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

3.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

4.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5.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之一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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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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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校)|欧阳光、刘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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