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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朋友投资六十万,郑某被判刑
时间:2026-01-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邀朋友投资六十万,郑某被判刑 !






好友力荐的“项目投资”

小心,这可能是诈骗陷阱


01

案情回顾

2023年6月,负债累累的郑某隐瞒结束承包某公司仓库经营项目的事实,陆续邀请朋友许某、钟某和曾某一起投资入股该项目,并签署协议约定每年按投资比例分红。

其间,郑某相继以投资入股、工人发放工资、购买机器设备为理由要求三人追加投资。三人相继给郑某转账数十万元,为维持虚构项目正常经营的假象,郑某不定时给三人以“分红”的名义转账8万元,三人对项目投资的项目深信不疑。

2023年9月,许某要求去现场看一看该项目,郑某以各种理由阻拦,且未再给三人“分红”。许某意识到可能被骗,随后报警。截至案发,郑某共诈骗三人资金合计686000元,所诈骗资金全部供自己挥霍完。

日前,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02

检察官提醒

投资有风险,三思而后行。在追求财富增值的同时,投资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当面对“熟人”提出的生意合作、投资理财等建议时,更应保持理性思考,避免被表面的利益所迷惑。

1、核实项目真伪。诈骗分子常以“包工程”“高回报”为诱饵,利用熟人关系降低警惕。投资前可以核实有关书面证明,最好可以实地考察项目。

2、警惕“小利诱惑”。骗子常以“前期获利”为饵,诱导追加投资。如果遇陌生人或工友推介项目,优先向家人或法律顾问咨询。

3、增强法治观念。不要轻易透露个人财务状况,尤其是在社交场合,届时你可能会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对象。

4、提升法律意识。若遭遇诈骗,务必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第一时间报警。如转账后意识被骗,可立即向公安机关或者银行机构报案,请求第一时间冻结账户,避免财产损失。


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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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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