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赣县区检察微信
赣县区检察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给邻居“扎针”致皮肤溃烂,何某被判刑!
时间:2026-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给邻居“扎针”致皮肤溃烂,何某被判刑!





随着“上门服务”越来越普及

有人觉得找邻居、熟人

问个诊就是顺便的事

可诊疗看病是医疗行为

不是“顺手一扎”的小事

......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为牟取非法利益,何某自称精通中医诊疗心法,师从某知名中医专家,在未取得任何相关医疗资格证的情况下,上门为邻居患者尹某痛风的肩膀进行治疗,何某用针扎进受害人肩膀肌肉深层,随后大面积揉搓皮肉,造成皮肤软组织肌肉感染,并开始溃烂。几日过后,伤口仍不见好转反而流脓,尹某便去医院就诊,并向卫生健康部门举报何某。

经调查发现,何某并无医疗从业资格,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也没有正规医学教育背景,仅是通过网络课程自学相关中医知识,且此前因售卖假药和非法行医已被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日前,何某因非法行医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注:案件来源于网络)


检察君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请勿把“方便”凌驾于“安全”之上。上门治疗,看似省事,实则是用自身的健康安全去冒险。问诊治病不是普通服务,它关乎生命健康,唯一的“放心牌”就是机构的合法资质和人员的行医资格。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阻断非法行医市场的重要一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2026年第22期

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一审(校) | 刘樟平

二审(校) | 曾涛

三审(校) | 欧阳光、刘端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县赣新大道35号 邮编:3411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赣公网安备 360721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