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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疯狂报复前女友,吴某某被判刑!
时间:2026-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分手后疯狂报复前女友,吴某某被判刑!




男子分手后为报复女友

多次将女生私密照片

发布于网络和群聊

并配侮辱性文字

男子被判刑

......



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被害人钟某通过QQ聊天认识被告人吴某某,后双方确定恋爱关系。期间,吴某某向钟某索要私密照片和视频,并将视频截图保存。2021年7月,双方分手。

后吴某某心生报复之念,于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间,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多次发送钟某的私密照片及视频。其中,所发的四个微信群的成员在300人以上,最多的达500人,部分图片、视频配有侮辱性文字。吴某某还向钟某的亲友和同学发送钟某的私密照片及视频。

案发后,法院依法以侮辱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注:案例来源于网络)



检察官提醒


恋人分手,本应好聚好散,却因一方放不下负面情绪,将个人私欲和报复心凌驾于法律与他人人格尊严之上,最终从感情纠纷的当事方沦为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既毁了自己的前程,也给被害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身心伤害。

1.守护个人隐私:切勿因恋爱或信任向他人发送裸照、私密视频。网络传输有记录,截图保存无死角,一旦外泄,传播不可控,伤害难挽回。

2.遭遇侵害即报警:若有人以隐私要挟或已发布,第一时间截图录屏固定证据,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3.严守法律红线:未经同意发布他人隐私,不仅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传播范围广、后果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4.网络非法外之地:每一次转发都在扩大伤害。请理性上网,敬畏法律,切勿因报复或玩笑触碰底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注:案例素材综合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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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50期



一审(校)|刘樟平

二审(校)|曾涛

三审(校)|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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